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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

帮助5人 4.5w浏览 匿名 2021-03-25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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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情形如下: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已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一般说来,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的: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等等。
    2、区分票据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牵连犯的情形,应当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全文
    13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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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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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赃款无能力退还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1.通常而言,未能退回赃款并不意味着会减轻相应的惩罚。
然而,若罪犯拥有可供抵押的资产或名下尚有其他财务资源,便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或是在刑事案件中附加民事诉讼的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诉,寻求民事补偿并要求强制执行返还赃款。
2.那么,如何判断是否具有积极退赃的表现?
其中一个重要依据是是否能够主动发现并归还私下给予或者由家属代为接收的财物。
在实际案例中,部分涉案人员为获取某种特定的利益,在无法直接给予对方财物时,可能会选择私下赠送物品或者将财物故意放置于对方的办公场所或住所内,然后悄然离开,待对方发现后再予以归还。
此外,也有些人为了避免对方拒绝接受财物或者担心对方不愿意接收,于是便以各种理由委托家属代为收取,待对方察觉后立即将财物归还。
对于以上这些情况,由于涉案人员并无受贿的主观意图,因此显然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更不用说以此作为“积极退赃”来减轻处罚了。
3.另外,还有一些情况是因为涉案人员意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或者没有实现承诺的事项,从而决定将收到的财物退还给对方。
对于这两种行为的定性,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只要主张退还索取或非法收受的他人财物,使得受贿行为不再存在,那么就无需再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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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
[律师回复] 解析:
1.所谓合同诈骗罪,即是指行为人务必使得对方当事人受到欺诈,进而陷入误解,并以此种心态为依据做出相关的意思表达,最终达成签署或者执行合同的经济活动。
2.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欺诈者以特定的手法故意诱导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也可以是欺诈者以特定的手法故意阻止对方当事人正确理解事物;
既可以是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也可以是原本应该有所作为却故意选择不作为的方式。
3.被欺诈者由于受到欺诈而陷入了误解。
此处所提到的“误解”,是指对于合同内容以及其他关键信息的认知不足。
合同诈骗罪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设置陷阱等手段,从对方手中获取财产的违法行为。
或者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向对方传递虚假信息,引诱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决策,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信用卡诈骗罪构成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须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通过实施诈骗行为,骗取持卡人或银行的财产;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刑法所规定的五种具体犯罪行为之一,包括但不限于: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2)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并进行诈骗活动;
(3)使用他人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4)冒用他人身份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以及(5)恶意透支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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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
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诈骗数额的大小,即行为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数额未达到较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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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
在认定票据诈骗罪的时候,可以考虑法律中规定的构成要件。关于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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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敲诈勒索罪福建省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敲诈勒索的定罪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涉案金额较小(即不足两千元),其次是大额案件(即超过两千元但低于五千元),还有就是巨额案件(三万元起至十万元止)以及特大金额案件(三十万元起至五十万元止)。
敲诈勒索这一行为,其主要特征即是通过恐吓、逼迫等手段来获取他人财产。
在法律上,敲诈勒索罪通常被描述为利用职务之便或者抓住他人弱点,采取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
对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该犯罪行为不仅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对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构成了威胁;
第二,实施敲诈勒索罪的主体必须是具备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敲诈勒索罪的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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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对票据诈骗罪进行认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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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索赔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消费者在发现食品或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时采取的“知假买假”行为并索取赔偿这一现象,现行的法律法规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并将其视为合法权益的保护方式。
当消费者因为所购买的食品或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与商家产生纠纷时,他们有权向商家提出索赔请求,并且商家不能够以消费者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却依然购买为理由进行反驳。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如果消费者因为食品的安全标准未达到预期而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他们既可以向商家寻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生产商提出索赔要求。
对于接收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商和商家来说,他们必须承担起首负责任,即先行赔付消费者的损失,不得有任何推脱之词。
如果最终确定责任在于生产商,那么商家在赔偿消费者之后,还有权向生产商追偿自己所承担的那部分损失;
反之,如果责任在于商家,那么生产商在赔偿消费者之后,同样有权向商家追偿自己所承担的那部分损失。
此外,如果生产商生产出的食品达不到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商家明知道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却依然进行销售,那么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商家赔偿自己的损失之外,还可以向生产商或商家要求支付价款的十倍或者损失的三倍作为赔偿金。
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话,则按照一千元计算。
但需要注意的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即使存在某些小瑕疵,只要这些瑕疵并不影响食品的安全性,同时也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那么就不应被视为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绑架一百万撕票处什么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实施了绑架行为之后,未能成功地解救被绑架人而导致其死亡的话,那么便会因构成绑架罪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倘若犯罪分子的动机是以夺取被害人的财物为主导,或是将被害者当作做人质来进行威胁和恐吓,那么这种犯罪行为将会被视为绑架罪处理。
如果在绑架过程中或结束后,对被绑架人施加致命伤害甚至于残忍杀害,致其遭受重大伤害甚至失去生命,这类罪犯将会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要被剥夺所有的个人财产。
如若情节更为恶劣,犯罪分子将承担起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此外还需要缴纳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而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话,罪犯则可能会面对自5年以上,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责,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被没收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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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票据诈骗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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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用卡诈骗罪量刑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江苏省对于信用卡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已经过期无法使用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从事非法的欺诈活动,且所涉及金额需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
2.行为人故意违规透支,且透支金额需要达到人民币50000元以上。
在此基础上,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将被视为进行了大规模的信用卡诈骗活动,其刑罚标准如下:
a)涉及金额较大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
b)涉及金额巨大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
c)涉及金额特别巨大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或者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
具体而言,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b)使用已过期无法使用的信用卡。
c)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d)故意违规透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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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男朋友骗去网贷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之前,我强烈建议您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举报此事,并将所有可能有助于调查的详细证据呈交至警方,这些证据包括合同、收据、借条、通讯方式、聊天记录、照片以及具体的地址信息等等。
其次,若您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非法利用进行了贷款活动,尽管您并不需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您仍有必要搜集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是在不知情或受欺骗的情况下签署了相关协议。
此时,您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撤销该贷款合同,尤其是当您认为该贷款合同的签订过程存在欺诈行为时。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您需要全力搜集相关证据,并提交给法院作为支持您诉求的依据。
此外,如果您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件被他人盗用或者冒用进行了贷款活动,您同样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只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并非实际贷款人即可。
您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追究违法分子的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被他人恶意骗取贷款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您必须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搜集有力证据,并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打击犯罪行为,是您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挪用资金罪主体认定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确立与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要素:
(一)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首要客体,即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的对于资金运用和收益的权利;
其次,犯罪的具体对象则是本单位所拥有的货币资产。
(二)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的实质在于,行为人通过公职权限之便,实施了挪用单位资金借予个人使用或者出借给他人的行为,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即数额较大,同时,行为人在实施上述行为后,必须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
(三)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心理状态只能是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正在挪用或者出借本单位的资金,而且已经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但仍然故意进行这样的行为。
(四)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具有特定性,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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