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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帮助5人 4.7w浏览 匿名 2021-03-26 广东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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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2、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3、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4、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全文
    14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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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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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久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2、劳动合同的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应尽量详细地约定双方的义务。约定双方义务的益处既在于保证双方按照合同严格履行职责,防止出现违约情况。也在于一方违约时,能够有明确的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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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国有企业单位受贿的管辖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单位受贿罪主体范围的规定如下: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类机构:
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所有制性质的公司及企业、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公共事业单位以及民间团体。
具体而言,单位受贿罪即指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所有制性质的公司及企业、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公共事业单位以及民间团体,通过索取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以实现为他人谋求利益的目的,且情节严重者,或者在经济活动中,私下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和手续费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并非个人,而是上述各类机构,并且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所有制性质的公司及企业、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公共事业单位以及民间团体等国有性质的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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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合同签订期限是什么时候
[律师回复] 解析:
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事宜,有明确之法律约束条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应在正式开始雇佣关系前或于实际雇佣之日同时订立,而签订的最晚时间则不应超出自实际开始雇佣之日起一个月的限制,若违反此规定,则需自实际雇佣之日起一个月之后至一年期间内,对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
若实际雇佣已满一年,但仍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这将被视为双方已经默认建立了无确定有效期的劳动合同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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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公司高管劳动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前期接洽、协商是双方确立劳动关系的第一步。在劳动合同的订立阶段,由于企业对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任职经历的特殊要求,加之该类人员相比普通劳动者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和特殊身份优势,易引发如下类型的纠纷:1、提供虚假入职信息获取签约机会2、利用特殊身份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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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7级伤残护理依赖怎么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赔偿标准如下:
1、医药费用:
以医疗费用发票中所列为准。
2、后期治疗费用:
需等待实际支出后进行单独核算或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评估请求。
3、营养补贴:
依照(2014年)安徽省省级机关出差费用管理规定,为每日100元人民币。
4、餐饮维修费用:
参照(2014年)安徽省省级机关出差费用管理规定,为每日100元人民币。
5、护理费用:
按照每日101.6元人民币计算,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到某些特定部位的七级残障患者需要依靠护理服务,那么其护理依赖程度通常经过司法鉴定鉴定为仅限于日常生活中的部分护理需求,故护理费用需按每日101.5元人民币乘以每年365天再乘以20年再乘以40%(此乃法官在裁决中酌情决定的比例)。
6、误工费用:
以伤者自身工资水平乘以误工期间的具体月份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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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注意事项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2、合同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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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遗产房屋分割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遗产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首先,对于同一顺位的继承人而言,他们在继承遗产时享有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应保持平等;
其次,在涉及到生活状况存在严重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时,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适当的关照;
再者,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可以享有更多的份额;
最后,如果有抚养能力并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抚养义务的话,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将面临不分或少分的境地。
此外,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够达成共识并协商一致,那么他们也可以选择不按照上述标准进行遗产分配。
在实际操作中,分割遗产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明确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之间的界限;
第二,要区分清楚遗产与家庭共同财产之间的差异;
第三,要明确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以及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之间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养殖场建大棚需要注意哪些法律法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践过程中,若有必要使用耕地,首先需向所在村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交用地申请。
其次,该申请将经过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深入审核,并在审核通过之后,相关部门需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再次,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严格审查并在同意的基础上,递交县级人民政府进行最终审批。
同时,经营者应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署用地协议,涉及到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情况下,还需提供相应的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最后,对于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情况,则需填写补充耕地方案以备查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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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2、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3、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4、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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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同一事项重复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对于相同或者类似的事务不得进行重复的行政复议申请办理。
该项规定的实施,旨在维护行政复议程序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尽管如此,若认为相关部门所做出的最终裁决存在错误或不当之处,当事人仍有权利选择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来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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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二审胜诉对方告到高院如何应对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被告收到由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的原告所提起诉讼之起诉书之后,必须为可能面临的应诉事项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首先,应当认真阅读起诉书内容,并在此基础上精心撰写并提交一份符合法律规定格式要求的答辩状;
其次,涉及到答辩状的提交期限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计算,被告方需在十五日内完成答辩状的提交工作;
最后,即使被告方未就起诉书内容进行答辩,也并不影响法院依据法定程序正常开展案件审理工作。
若存在反诉情形,被告方可在答辩过程中适时提出反诉请求;
此外,如果被告方认为受诉法院对于该案无管辖权,则有权在答辩期间内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在整个应诉过程中,针对原告的起诉,被告方还需要积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后续的庭审环节中能够有效地展示己方观点,反驳对方主张,从而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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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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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行政拘留体检哪些项目
[律师回复] 解析:
下述内容涉及到了必需要进行体检的各项内容:
首先是行政拘留方面的体检要求:
在体检过程中需测量血压、体温及心电图;
同时要了解过去的疾病历史以及近期是否受到过外伤,这些都是重要的参考因素。
其次是刑事拘留方面的体检要求:
同样需要进行血压、体温、胸部X光透视、血液常规检验、B型超声波扫描、心电图检测,同时也会询问患者的既往病史和近期是否有受到过外伤等信息,以作为判断依据。
对于一般的身体健康评估,体检项目通常涵盖了男女两性体检项目,具体实施的体检项目则要根据每个人的体质状况来确定。
此外,体检项目还可以根据公务员体检、出国体检、入职体检等不同的需求,提供相应的体检服务。
一般来说,体检项目主要包括肝功能、血糖水平、血脂含量、肾功能、腹部B型超声波扫描、男性B型超声波扫描、女性B型超声波扫描、尿液常规检验、肝炎病毒筛查、胸部X光透视、心电图检查、内科学检查、外科学检查、耳鼻喉学检查等多个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七条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
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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