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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是什么标准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1-03-26 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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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其开发项目审核批准后30日内到项目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登记,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附件1),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一)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或批准文件;
    (二)立项报告;
    (三)项目规划建设技术指标;
    (四)项目的预、概算;
    (五)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于每个月份终了后10日内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对房地产转让次数少且金额较小的纳税人,也可按季申报,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0日内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纳税人按季或按月进行申报,由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2、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分期取得转让收入的,应在取得房地产转让收入7日内进行纳税申报。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
    (二)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全文
    7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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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
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是当月作废的。先在开票系统找到开错的那张发票,直接点击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了以后,将所有发票联重放进打印机打印,使原件印上作废两字。在进行发票核销时,应该把正数作废发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起打印出来,连同作废发票一起拿到税局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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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老宅基地权为两户的怎么解着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如何完成宅基地的确权问题,特别是涉及到一宅两户的情况,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首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建议您采取分别确权的策略。
当同一处宅基地内居住着两户人家时,他们可以共同商议并决定各自宅基地的面积,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后,便可分别将确定的面积确权至各自的名下。
其次,如果存在争议或纠纷,我们建议您等待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后再行确权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两户人家对于自身宅基地的面积均无明确了解,且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在互不让步的情况下,这便构成了民事纠纷。
在此种情形下,我们建议您暂时搁置确权事宜,待纠纷得以解决后再行确权登记。
此外,还有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两户人家可以进行协商,其中一户选择确权,而另一户则选择放弃确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村民每户仅能持有一处宅基地,且该宅基地的面积应严格遵守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的相关规定。
因此,若一宅两户的情况属实,两户人家可以共同协商,由其中一户对现有的宅基地进行确权,而另一户则选择放弃确权。
对于选择确权的一方,他/她可以给予放弃确权的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而对于选择放弃确权的一方,他/她可以再次向村集体提出申请,以获得新的宅基地用以建设及使用,随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如此一来,不仅能够有效解决一宅两户的问题,同时也确保了两户人家均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且完全符合我国“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以及庭院等用地,在土地分类管理中被归为(集体)建设用地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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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对个人从工资、薪金中取得的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对于个人因提供劳务而获得的报酬所得,也需依法缴纳相应税款;
(三)对于个人以创作作品为目的所获得的稿酬所得,同样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对于个人因享有特定权利并因此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亦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五)对于个人通过经营活动所获取的经营所得,同样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申报;
(六)对于个人因持有债权或股权而产生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亦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对于个人出租自有财产所获得的财产租赁所得,亦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八)对于个人出售自有财产所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同样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申报;
(九)对于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偶然所得,同样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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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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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被打成重伤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非法侵扰他人居所并由此导致他人受伤,以至于最终评定为轻微伤害程度的事件,依据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必须依法对其涉嫌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进行判定和惩治。
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倘若有个人擅自不经允许闯入他人住宅之中,那么他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在无法逃避的情况下遭遇他人入侵,或者进行了抵抗后仍无法使对方退离自己的住所,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导致受害者受到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那么这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更为恶劣,例如导致受害者重伤,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极其残忍,例如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使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使受害者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那么他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制裁。
最后,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指未经住宅内成员的同意或者没有法律依据,擅自进入公民住宅,或者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过要求退出却拒绝退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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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拘役后能增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方面是不被允许的。
倘若由于饮酒过量而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情况出现,此类行为将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定罪判刑,并且交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在此后的人生旅程中,当事人将永远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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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什么?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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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怎么区分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可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案件通常可以由一名独任法官进行审判。
然而,当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时,如需适用普通程序,则应由包括审判员及陪审员在内的至少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鉴于法律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范围的明确限制,此类案件通常为事实清晰、证据较为充足且危害程度较低的轻微刑事案件,无需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便能确保审判质量,从而使得人民法院能够将更多的精力集中于处理重大、复杂且疑难的刑事案件。
(二)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有权选择是否派员出席法庭。
这一规定同样是基于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特性所作出的决定。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以支持公诉。
然而,由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通常为事实较为明晰、证据确凿且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刑事案件,若人民检察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认为无需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亦不会影响指控犯罪、证明犯罪以及惩罚犯罪等环节,那么便有权不派员出庭。
不过,若人民检察院认为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仍需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亦可依法派员出庭。
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自诉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由于不涉及公诉问题,因此人民检察院无需派员出席法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征地补偿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因自身房产遭受征收而获得的货币形式的补偿金,且将其用于购置改造后的安置房,或者因同样原因进行房屋所有权的置换并取得改造后的安置房的公民而言,可以依照相关规章制度享受相应的契税减免政策。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所获取的拆迁补偿款也可依法享有免除个人所得税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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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开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开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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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类
继承父母房产再出售要重复缴税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鉴于当前的环境下,在继承房产进行销售时所需要承担的税费与通过普通买卖方式获得的房产所需缴纳的税种并无二致。
尽管我国尚未正式实施遗产税制度,但是对于由继承或者赠与方式取得的房屋在进行销售时,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房屋总价值扣除原始购买成本后的差额)乘以20%进行征收。
此外,若房屋未满五年便被出售,则需要额外支付总房价5.5%的营业税、房产评估费用、契税以及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同时,还包括登记备案及制作证件等各种人工手续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辞退赔偿交税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时涉及到的经济补偿金事项,以下几点将帮助您理解如何进行税务规划:
首先,关于劳动者从雇主处所获取的经济补偿金额,如果在所在地区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范围内,那么这部分金额将不被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畴;
其次,对于超出上述300%上限的部分,应依据相关法规,将经济补偿金除以个人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并将所得结果作为个人的月度工资、薪资收入,然后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本国居民,还涵盖了非本国居民。
个人所得税是由国家针对本国公民以及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所得以及来自其他国家的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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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开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开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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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类
2024农村宅基地继承的规定有何变化
[律师回复] 解析:
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归属在村集体,而非农民个人,因此村民享有使用权,却无法获得其所有权。
此外,它并不包括在遗产继承之中,不能按照类似于其他财产那样进行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仅能在本村内部进行流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并非我们通常理解中的产业,而是一种使用权,其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
宅基地既不能被出售,也不能被继承,然而,在本村内部,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可以进行流转,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总而言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宅基地之上所建造的房屋可以被继承,因为房屋与土地紧密相连,房屋继承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可以延续,但需要遵守一定的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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