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另一方开具配偶的《死亡证明》和《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户籍部门和街道委员会或村委会盖章才有效)带《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配偶的父母及儿子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手续,配偶的父母和儿子要签署《放弃房屋产权继承权的弃权书》,由另一方继承,由公证处公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然后另一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手续即可。公证费:按被继承房屋价值的2%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