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要求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由裁决是否准予解除。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因以下原因请求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人民可判决予以解除:
(1)生父母一方要求将子女领回抚养,生父母另一方或继父母不同意的,如果继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遗弃继子女的行为的。
(2)继父或继母不愿意对未成年继子女继续抚养教育,要求其生父母领回抚养,其生父母不同意的。
(3)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恶化,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由继父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要承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的晚年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