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实践中,有些出借方和借用方在借用合同中会约定借用方需向出借方交纳一定的押金,只有在出借方向借用方归还借用物后,出借方方向借用方返还押金。有人可能会误解借用合同不能订立押金规则,因为借用合同为无偿合同。但是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借用合同的无偿性是指借用人使用借用物不需要向出借人支付一定的对价。而借用合同中规定押金并不是借用人支付给出借人使用借用物的对价,而是对按时完整归还借用物的一种保证,因此与借用合同的无偿性并不抵触。事实上,由于借用合同往往发生在朋友熟人之间,很多都是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出借人在借用合同中订立押金条款并收取一定的押金,是保障自己合法权利不受侵害的一种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