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加上生育延长假和结扎手术的休假就是总共的假期。其中生育延长假和结扎手术的休假可以根据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计算,各省有不同的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扩展资料:《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关于女性生育的优待政策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