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外地住院回本地报的销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以下手续办理:
1、转诊转院审批表。
2、医疗证及病历复式处方。
3、处方及有效费用票据。
4、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在医院产生各种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等,都要在出院前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