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自行解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也就是说,我国法律法规允许当事人自行达成赔偿协议。
二、交通事故自行解决后对方反悔如何处理当事人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后又反悔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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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就事故责任及素还赔偿自行协商解决的,表明当事人对事故损害事实及责任达成一致意见表示真实,《协议书》自双方填写后即为生效,且可作为认定事故事实的证据,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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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事后双方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而又到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处理的,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可以受理,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只能以《协议书》记载的事实来认定事故责任,并依据此进行相应损害赔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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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当事双方仅就损害赔偿的数额及给付出现争议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处理,双方可通过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