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
1人户保障面积为25平方米;
2人户保障面积为35平方米;
3人户保障面积为45平方米;
4人及以上户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外的租金标准,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基础上每月每建筑平方米降低0.50元执行,公共租赁住房无论保障内还是保障外面积一律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执行。廉租房每月0.68元—0.8元每建筑平方米。保障外租金面积由3元—4元,参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降低0.5元执行。
廉租住房储藏室租金标准统一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40元收取,公共租赁住房储藏室租金标准按同单元公共租赁住房最高租金标准一半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