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驾关系属于合法的民事关系。最高人民公布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该征求意见稿第23条第(六)项中首次对道路交通事故中,陪练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机动车陪练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陪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r陪练关系的法律性质rr(一)驾驶人与陪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定性rr目前,驾驶人寻找的陪练的主要形式是陪练机构陪练和个人陪练,由此形成两类法律关系:rr
1、驾驶人与陪练机构。驾驶人与陪练机构之间一般由双方签订合同,由驾驶人支付一定的费用,陪练机构提供相应的陪练服务,因此,这种形式下,驾驶人和陪练机构之间形成了一种消费合同关系。rr
2、驾驶人与个人陪练。驾驶人与个人陪练又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个人无偿陪练,主要发生在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其性质更像是无偿帮工;二是个人有偿陪练,一般是个人提供陪练服务,驾驶人需要支付一定费用。个人有偿陪练与陪练机构的服务的区别主要在于,个人有偿陪练一般对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无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