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病人在医院治病,病没治好,病人却受到伤害甚至死亡,医患关系一紧张势必产生医疗纠纷,这时应怎么处理?这时候您要冷静学习这三步,从容面对与解决医疗事故问题。
第一步,保留病历资料
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院方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封存病历,唯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如果不及时复印封存病历 资料,一来不能排除院方篡改病历的可能,二来即便院方未篡改病历,患方也可能产生怀疑,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利于患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 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第1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 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第二步,找行政机构
发生事故后,受害者可以持复印的病历资料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第三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1、医患双方存在医疗合同,受害者认为医疗机构由于没有适当地履行义务而构成在合同条款上的违约责任;
2、因医疗措施不当,损害了患者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而构成侵权的,是对患者生命权或健康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