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受到国家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条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目前,我国的老年教育以实施非学历教育的老年人学校教育和其他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为主,其中,老年大学是我国老年教育的最主要形式。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是国家的责任,为了保障老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落到实处,《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20-2020年)的通知》(〔2020〕74号)提出,近期我国老年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通知提出,要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