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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红线外什么意思,搬迁红线外的含义

帮助5人 3.1w浏览 匿名 2021-04-01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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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政府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而征收土地的时候,就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红线是规划部门划定的项目用地单位,红线内拆迁,红线外不能强制要求你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全文
    14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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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红线外什么意思,搬迁红线外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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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红线内和红线外是啥意思?
农村房屋红线内和红线外的意就是,对于红线就是属于建筑的控制线;如果在红线内就是可以拆除可以开发利用的,岊对于在红线外就不可以,只要超过红线那么就是属于不可以拆除的,这都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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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拆迁同住人有自购房屋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购置自用住宅与其对现行的拆迁政策并无直接关联性。
拆迁补偿主要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状况予以核定,与购房者私人名义下的自用住宅并无明显的直接联系。
针对具体事宜,仍需参照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拆迁政策执行。
自用住宅乃是专门为满足合乎限购标准家庭居住需求而推出的商品住房类别,购买该类住房之后的前五年期间内务必要遵守法律法规禁止私自上市交易;
当持有期限达五年之久时,方可依法进行上市交易,但其所产生的收益的百分之三十将作为税收上缴至国家财政。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购置自用住宅以及拆迁政策均有各自独立的政策规定,然而在面临拆迁问题时,购房者同样有权享有相应的权益,但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规定,只有在获得房产证书之后方能享受到拆迁补偿待遇。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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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红线搬迁补偿政策的原则有哪些?
生态红线搬迁补偿政策的原则有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再者就是等价交换的原则;以及还有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来进行赔偿;从而在搬迁之前就需要由双方签订协议,从而才能处理拆迁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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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公司搬迁员工赔偿2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员工在任职期间未满一整年度,则应视作已满一整年度处理,公司需向其补偿一个月的赔偿金。
然而,若公司并未提前30日进行通知,那么员工有权主张双倍赔偿。
具体而言:
1.当公司决定搬迁时,倘若新的办公地点仍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并且在最初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已经对这一事项进行了明确告知,那么员工有义务遵守并服从公司的安排。
2.
然而,如果新址超出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并未对此事进行事先告知,那么这种情况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中所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进行充分的协商,如员工同意前往新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双方可共同修改劳动合同内容;
如员工不同意前往,则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同时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给予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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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红线外多少米是拆迁范围
根据我国国家规定,如果是在高速公路30米范围之内都是不能够有房屋建筑的。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之前进行修建的话,是需要被征收的。但是具体高速公路是省道还是国道还是乡道都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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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产合同纠纷律师在线,如何有效处理纠纷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的妥善解决方式及方法有以下几点:
首先,作为合同中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在以友好相处为前提条件下,通过彼此之间的沟通与理解来协商解决争议,这样做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其次,若当事人无法就此事达成一致看法,可以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进行调停,此过程需要在调查了解事情真相以及明确区分责任是非的基础之上,邀请第三方人士对纠纷双方进行耐心的解释和劝说,促使他们互相体谅、互相退让,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圆满地解决争议问题;
再者,若合同当事人在协商无果且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倘若合同中并未设定仲裁条款,同时事后也未能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当事人便有权将该合同纠纷提交至法院,寻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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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约定股权不得对外转让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规定,股份的对外转让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
而在此基础之上,公司的章程还有权就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上所做的转让事宜,设定出其他具有限制性质的条款规范。
此外,发起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正式成立之日起的这一年时间内,都将被明文规定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工厂搬出深圳留下员工不加班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有员工对加班持否定态度,父母公司应
首先与员工开展积极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如确有需要,员工仍坚决不同意加班者,公司不得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迫使其继续完成额外的任务。
反之,若员工同意加班,则父母公司需依照相关政策向他们依法发放相应的加班费用。
这里,关于加班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若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日时间,则需给予其不少于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150%作为补偿;
2.在休息日时,安排员工从事工作且无法为其提供同等价值的休息机会,此时需要支付给员工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200%作为补偿;
3.当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出现时,工作安排可能会影响到员工的日常生活,因此公司必须向员工支付不少于正常工作时间薪水300%的报酬。
由此可见,对于采用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而言,倘若在诸如“五一”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加班费用应按照不低于每日基本工资数额的3倍标准予以支付;
而在5月2日、3日这两天的加班情况中,应当遵循现行公休日加班的相关规定,对员工的薪酬给予两倍的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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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查看拆迁红线范围?
群众可以去当地的规划局查看拆迁红线范围,或者及时留意政府公布的拆迁公告。政府征收部门在决定对某一片区拆迁之前,会发布公告,其中也会写清拆迁红线范围,如果群众对此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征收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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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补偿与户口有关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涉及国有土地之上的房产拆迁事宜,补偿金额仅以该处房屋的价值为基准。
补偿形式主要有两种:
其一是货币形式的补偿,要求所获补偿不能低于同等地段、相似类型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
其二则是房产产权置换,该方式下的最低标准为面积“拆一还一”。
因此,国有土地上的房产拆迁补偿与户口并无直接关联性。
然而,若是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拆迁,补偿内容将涵盖宅基地地价以及房屋重置成本价等多个方面。
通常情况下,补偿金额与户口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但可能会与补偿安置的面积存在一定关联。
然而,在农村地区由于人口数量相对较大,许多地方在制定针对农村拆迁的补偿方案时,往往会考虑到户口因素,以确保共同居住者能够得到合理安置。
因此,对于农村拆迁补偿的具体数额并无固定限制,需视当地具体的补偿方案而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可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不是所有权人,即便在房屋中居住或户口在房屋坐落的地址上,也不能获得安置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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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标权行为的例外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侵犯商标权行为中,以下几种情况属于例外范畴:
首先,注册商标专属权人倘若无法提交证明其在前三年期间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的相关证据,那么当被指控侵权方对此提出抗辩时,注册商标专属权人所提出的赔偿要求将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其次,如果销售商并不知晓所售商品侵犯了注册商标专属权,并且其上级管理部门并无任何过错,则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形也可视为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空调外机正对着我家窗户可以起诉让他移机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我们对此毫无异议。
但是请您注意,在进行安装时,务必避免任何有可能损害到邻里利益的行为。
鉴于空调设备被安装在相邻墙壁之外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之处,虽然该墙壁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然而其延伸部分却属于公共墙体,应由全体业主共享权益。
作为业主,您享有合理且优先使用自家阳台外墙的合法权益。
只要空调设备并非悬挂于自身房屋的外墙之上,未占据其他住户的外墙空间,亦或并未对您产生显著的噪音污染、热气排放等不良影响,那么您便有权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将室外机迁移至自家外墙位置。
同时,为了避免对他人造成不便和困扰,建议尽可能地避开他人窗户方向,以减少对他人生活环境的干扰。
若协商无果,可寻求物业协助,或向街道办事处申请调解服务;
如仍无法解决问题,则可直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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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什么是拆迁红线?
拆迁红线一般就是政府部门已经规划确定的拆迁地块的的标志线;只要政策出来,在这拆迁红线里面就可以合法的进行拆除房屋,只要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就要制定出征收补偿的方案并及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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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非法转移自己的资产到海外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的跨国流动资金活动,构成了洗钱罪。
而对于那些通过跨国转移资产方式进行此类犯罪活动的人,将依法没收其犯罪所得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
同时,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将会面临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惩罚,此外还会被单独判处相应的罚金。
若是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卖外国烟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有行为人进行外烟售卖行为,则有可能涉及到非法经营罪。
一般而言,此类犯罪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支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罚金的责任。
非法经营罪是指在未获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经营专营商品、专卖物品及其他受限货物的交易,或是从事进出口许可证、进口出口原产地证明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买卖活动,此外还有从事其他非法定经营活动,对市场秩序造成严重扰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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