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住宅设计规范》,
8.
7.2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应进行总等电位联结;2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套内的电气管线应采用穿管暗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
2.5mm;3套内的空调电源插座、一般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插座应设置回路,卫生间插座宜设置回路;4除壁挂式分体空调电源插座外,电源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5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局部等电位联结;6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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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每套住宅应设置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装置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8.7.4套内安装在
1.80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8.7.5共用部位应设置人工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和节能控制措施。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必须采取消防时应急点亮的措施。8.7.6住宅套内电源插座应根据住宅套内空间和家用电器设置,电源插座的数量不应少于表8.7.6的规定以上供您参考,希望您能对我的回复满意,还有进一步需要欢迎转一对一,方便及时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