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实践,二手房房款交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买卖双方可以直接进行房款交接
所谓直接交接,是指购房人与房主谈妥成交价格并签好买卖合同后,购房人将钱存在存折上,在约定时间同房主到房地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完成房产过户之后,购房人与房主一同到开户银行将钱存入房主的账户。
2、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公证处提供公证来完成交接。
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3、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完成交接。
顾名思义,很简单,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房主。
4、买卖双方可以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
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因购房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房主可按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索赔金。
当然了,除了上述方式外,如果交易方愿意承担一定的费用,也可以考虑担保形式的房款交接方式,比如说公证提存、银行担保、律师监管等第三方担保的形式。除了二手房房款的交接显得重要外,物业交接也是值得重视的问题。那么,如何去避免物业交接所引起的纠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