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申请病退休(职)鉴定由单位统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经单位签字盖章的职工本人书面申请;《重庆市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1张;可采信的病史资料,其中精神病患者须提供3年以上的系疗病历资料。
(2)用人单位须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同时将初审情况在本企业公示1周,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方可在《重庆市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职工的其它资料报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3)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社会保险局)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根据各区县的申报人数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通知鉴定单位。
(4)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在接到鉴定资格通知后,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200.00元鉴定费,自备相关的检查、食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