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市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已经发生变动,从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下面是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通知: 关于调整有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 经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5月1日起,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相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含补缴),市级统筹区域调整为1100元/月。
二、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市级统筹区域调整为1100元/月。
三、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全市统一调整为1100元/月。
四、各县(市)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公布相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报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