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询问的太原城中村改造政策补偿标准补偿原则是这样的:
1.房屋产权置换
(1)合法宅基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下建筑,按建筑面积拆一还一标准进行置换(建筑面积以国家认定的专业测绘部门实测结果为准)
(2)城中村有宅基地的在册户籍村民,每个村民安置建筑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
2.货币补贴
2012年1月1日前,合法宅基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下建筑为合法建筑,三层以上为违法建筑。考虑到历史因素,三层、四层、五层分别按2007年建安成本价(800元/平方米)的90%、70%、40%给予货币补贴;六层及六层以上不予补贴。2012年1月1日后新建的三层及三层以上部分不予补贴。不执行此规定者,依法拆除。三层及三层以上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3.搬迁、过渡费
搬迁费按每户两次、每次1000元标准支付。过渡费按每户1200元/月标准支付。
4.附属物及其他补偿标准,按每平方米300元予以补偿。
5.拆迁奖励
自规定搬迁之日起30天内搬迁完毕的,每户按20000元标准予以奖励;31天至45天内搬迁完毕的,奖励金额减半;超过45天搬迁的,不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