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土地承包经营权延期一年,是什么意思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1-04-02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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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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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农村土地从1984年到1998年开始
    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没有调整,直接延长30年到2028年,也就是说,按照国家现在政策,土地承包关系将延长到2057年12月31日。三十年的土地承包期限,主要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又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既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又符合农村实际,是比较合理的期限。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需要明确的是,延长的是土地承包权,而不是经营权,指的是家庭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时间从
    第二轮承包期结束点起算。也就是说,延长土地承包期限,是不会将原来的承包关系打乱重新发包,更不会随意打破原来土地的界限,也就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中,拥有土地的村民将会再继续拥有土地,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后,要注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时间,土地承包期后,要重新领取《土地经营权证书》。
    农村什么时候会再重新分配土地
    全文
    12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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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意思
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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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占有权什么意思
土地承包经营权占有权的意思是对于土地拥有经营的权利以及使用的权利,而使用权包含了对土地可以依法的进行占有使用以及处分和收益的权利。但是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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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利益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解析:
1、胎儿亲属权利中的身份权益,包含了亲权利益以及亲属权利益两部分。
这些身份权益从胎儿受精的那刻开始便已然存在,并随着胎儿在母亲体内得到顺利发育的事实推进,进一步确立了胎儿与父母以及其他亲属之间的身份关联性。
2、关于胎儿的身份权益的探讨。
当有人利用法律漏洞,侵犯了胎儿的尸体时,根据司法解释对于保护逝者遗体、遗骨相关法规的具体指导理念,应该被认定为是对胎儿生前身体权益的侵犯,因此必须针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罚,包括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
3、再来看一下涉及到胎儿健康权利的话题。
当胎儿在母体内遭受第三方外来力量的伤害,导致其健康受到威胁或损害时,同样应受到充分的保护,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胎儿的先期健康权益。
4、最后,我们来关注一下胎儿的生命权益问题。
如果胎儿在母体内因为第三方外来力量的伤害而被迫流产,或者在剖腹产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生的失误行为导致胎儿失去生命特征,那么这些都可以被视为对胎儿生命权益的严重侵犯,应当由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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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独立经营的公司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以夫妻共有的财产作为资本,与他方合作投资于某家合伙制企业,而配偶并未成为该企业的正式成员,则在二人离婚之际,需要对该合伙企业所拥有的共同财产部分进行准确估值,从而明确出此部分财产在整个合伙财产中所占的比例。
对此部分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财产,其分配方式可依次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将之赋予其中一方,由另一方向其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或者将之平均分为两部分,双方再依自身所占比例加入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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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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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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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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