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被告是指,被告另案(以另一个事由或案由,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上诉原则上讲,另案的话是需要另行委托授权代理的,因为两个案子的实体事实不同、审理程序要重新走、律师的工作也要重头开始做,律师费也要另算,除非,你们有针对此案的授权委托合同,否则,上一个案子的代理律师并没有那个义务去给你代理这个案子,可以代理,必须基于新的合同。如果是上诉走二审程序的话,就要看你当时的授权委托是否讲明二审代理与否与费用情况,二审虽然是基于原案情且程序看似简单一些,但毕竟涉及到判决有可能改变或者发回重审,律师本身也是有胜诉风险的,所以一般业界是不会一审二审一个合同全包含的,如果你没有事先讲明的话,作为一名新近律师,我认为至少我是不会什么条件都不讲明就义务地帮你打二审,无条件的义务那样是对双方的不负责任。除非在被告上诉的情况中,你签的是风险代理合同,由于案件没有生效判决形成,无法计算律师代理费用,无论是从合同目的的达成还是从合同义务的履行,两个角度上讲,风险代理律师都有义务代理二审案件。不过,注意,此情况仍然不适用于被告另案。因为被告另案,而不上诉,是对上诉权的放弃,也是对原案判决效力的认可,原案便终结了,风险代理也达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