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因为工作导致自己本不该有的疾病出现了,比如,白领一般都是颈椎病比较多,矿工的职业病是矽肺病,老师的职业病是呼吸道疾病等等,在职时,有这样的疾病,职工所在单位应该进行赔偿,如果职工退休后,职业病加重或者导致死亡呢这该怎么办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认定为工伤。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以上的条例,只要职工的职业病的诊断是有效的,在诊断鉴定1年的有效期内都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并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在职的退休员工因为职业病死亡的,其原单位应该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原单位拒绝,则可由家属提出申请。决不能因为职工不在职就不担负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