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死亡可以赔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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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因工去世,其直系亲属有权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丧葬补贴、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偿金。丧葬补贴为六个月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则按员工工资比例发放给失去主要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额外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偿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职业病死亡可以赔多少

一、职业病死亡可以赔多少

其次,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则需按照该员工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由于员工因工死亡而失去主要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们。具体的发放标准如下:配偶每月可获得40%的抚恤金,其他亲属则按人头计算,每人每月可获30%的抚恤金,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而言,他们每月所能获取的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还会额外增加10%;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偿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职业病死亡赔偿的标准

若员工因公而失去生命,其亲朋好友将可依据相关法规,顺序地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贴、抚养亲属津贴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偿金:

(一)首先,为期六个月的丧葬补贴将以本市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作为计算基准。

(二)其次,抚养亲属津贴则按照员工自己薪酬的固定比例给予那些由工亡员工在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源头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友。

具体的发放标准如下:

配偶每月可以得到40%,而其他亲友每人每月获得的则是30%,另外,孤寡老人和孤儿在上述标准之上还可以额外拿到10%。

(三)最后,工亡补偿金的标准则系参照上一年度全国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其次,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则需按照该员工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由于员工因工死亡而失去主要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们。具体的发放标准如下:配偶每月可获得40%的抚恤金,其他亲属则按人头计算,每人每月可获30%的抚恤金,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而言,他们每月所能获取的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还会额外增加10%;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偿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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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据死亡证明。我父亲已去世,现在因办住房继承需出具父亲的死亡证明,父亲原工作单位(湖北轴承厂)已不存在,当时由宜昌地区医院(现中心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在注销户口时已交向阳派出所存档。因事隔多年,现到向阳派出所已无法查找到相关档案资料,到中心医院也无记录可找,人民路的宜昌市社保局我也去查询过,无湖北轴承厂的档案。公证处要求提供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因无记录可查都无法出具,我手中现有由原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知情证明》,还有一本《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证》,上面有我父亲参加工作时间、死亡时间、宜昌市劳动局保险福利专用章和湖北轴承厂劳动工资科印章,发证时间是9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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