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支付了,追回很难。
1、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像房屋这类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产权登记为准,也就是以过户为准。虽然你们合同中写明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但只要没过户,所有权还是在甲方,而并不因为合同上的规定而有变化。
2、甲方不过户,违反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相关损失,如果合同还有违约金条款的话,还可以主张违约金。
3、其实房产证遗失也是可以办理产权过户的,当然需要办理一些手续。遗失只是个借口。可你们没去办,造成现在的结果。
总之,如果甲方死活都不去过户,那么房子肯定是要不回来的,只能通过诉讼或协商主张合同违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