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如何劳动仲裁的问题回答如下: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补偿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状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进行书写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进行拟写申请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