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低工资如下:
第一类:广州市
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第二类: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
标准为15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第四类: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
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3月1日起,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上涨222元,变成2030元,为全省最高。“小时工”的最低时薪,也将增至18.5元。
其次是广州市,由1550元/月提高至1895元,增幅22.26%;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元/月提高至1650元/月,增幅近20%,标准居全省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