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长21%
湖北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长21% 最高档将达1550元
近日,湖北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9月1日起调整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
综合考虑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等因素,拟将现行的1300元、1020元、900元依次调整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4档,平均增长21%。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4元、11元、9.5元拟调整为16元、15元、14元、12.5元。
第一档的适用区域为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第二档的适用区域为武汉市6个远城区,襄阳市、宜昌市中心城区。
第三档的适用区域为其他10个市(州)市区、3个直管市、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指数居前22名的县(市、区)及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区)。
第四档的适用区域为神农架林区和其他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