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讲,“三期”内不得任意对其进行调岗,但实践中,很多女职工由于怀孕导致身体有所不便,不能胜任工作,可能存在申请调整岗位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对其劳动量进行减少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而单位一方如果想对女职工进行调岗,除理由应正当合理之外,还需要与女职工协商一致,并且办理变更劳动合同的手续。任何利用调岗行为达到降薪或者迫使女职工主动辞职的做法,都可能招致不利的法律后果。
不论是女职工申请调岗还是单位安排调岗,都属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另外签订变更协议。而是否可以降薪,笔者认为,不论是单位安排调岗还是女职工申请调岗,都不得降低其薪资标准,只有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降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