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签订而未签订的,自用工开始之日起满一个月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开始之日起满一年始,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次“劳动合同法”的亮点之一即在于通过对用人单位高额赔偿的方式杜绝用人单位利用自身势力,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者维权困难的局面。当然,对于劳动者自身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该法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的解除权。如有不详,可通过其它方式与本律师联系。以上是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维权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