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258条,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因此,在重婚的行为中,有可能只有一方构成犯罪,也有可能双方均构成犯罪。有配偶一方只要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即构成重婚罪;无配偶一方不知道对方有配偶的,不构成犯罪,但若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也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的构成不要求双方进行婚姻登记,只要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事实婚姻的要件,即可构成本罪。因此,重婚罪中的第三者如果已婚,则必然构成重婚罪;如果未婚,但明知对方已婚,也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