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介租房三方协议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房屋租赁三方协议(合同号:租字 )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中介方):宜宾锦程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出租自有房屋于乙方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户型为
室
厅 厨
卫、座落于宜宾市
区(街)
(小区)(宿舍)
栋 单元
层 号。房屋类别为(住宅)
(商用物业)(写字楼)的自有房屋中(整套)(其中
间)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
二、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月)(年);
三、租金为每月人民币(下同¥ 元,大写 元整)。每期租金按(月)(季)或( )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乙方每期租金支付在先,租赁使用在后。首期租金付后,乙方应于下期租赁起始日
日前,提前支付下期租金,若乙方超过下期租赁起始日 日仍未支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本协议签订同时: 1、视甲方房屋是否装修和室内设施的多少,甲方可向乙方收取(¥ 元,大写 元整)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双方结清一切手续,房屋设施设备无缺损(自然磨损的除外)
,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