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学校应当对这个学生的伤害进行全额赔偿。
1,赔偿范围:首先见《侵权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参见《人身损害解释》1
7,18条。还有精神损害赔偿(不过应该不会支持)
2,对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见《人身损害解释》30条)=受损人经常所在地/法院所在地(二者取高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10%(10级伤残)
总体而言,向学校主张的赔偿范围有:
(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在治疗中花费的费用(2)康复后仍需的生活辅助工具费用、护理费用(如果需要)(3)残疾赔偿金(4)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