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因此,残疾赔偿金的基本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基数×赔偿年限×伤残系数。其中,
①基数为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为城镇和农村,如果是非农业户口,或虽然为农业户口,但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在城镇的,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而农业户口按农村标准计算。2015年四川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20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247元。
②赔偿年限一般为20年,60周岁以上增加1岁减1年,例如65周岁赔偿年限为15年,但最少为5年,即75岁以上一律算5年。
③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伤残等级共分为十个等级,其中一级最高,十级最低,十级到一级的伤残系数分别为10%到100%,每一个等级相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