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
(一)时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对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方式:书面复核申请。
二、受理复核的时间和处理:
(二)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时间: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方式: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时间: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方式: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四)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次数:以一次为限。
(五)结论:
(1)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4)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