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全称):
保证人(全称):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特许经营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担保合同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保证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 银行承兑汇票、减免开证保证金、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 保证人承诺
1、 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
2、 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3、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债权人处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
4、 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发生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 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等。
(2) 保证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3) 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
5、 保证人采取以下行动,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 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
(2) 保证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6、 即使主合同被确认无效,保证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债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债权人(盖章):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