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漳州市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26346元,2010年漳州城镇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18482元。
二、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版)规定,你违法生育的情形依照如下条款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未婚生育子女的、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所以你2011年违法生育的
第一个孩子应缴纳社会抚养费:1848260%2(违法生育夫妇2人所以乘以2);2014年违法生育的
第二个孩子应缴纳社会抚养费2634622补充:以上回答的基础是建立于你违法生育的事实居委会已经上报计生部门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