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许多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机构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咨询、审查权交给银行办理,借款申请人与运作管理机构不直接打交道。这种方式使大量繁重的贷款审查工作转嫁给了受托银行,大大减轻了管理机构的工作压力,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十分有益。但是,也存在着值得注意的问题。借款申请人不与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机构打交道,直接到受托银行咨询、办理业务,致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执行上打了一定折扣。借款申请人对受托银行的不满意,转化为对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机构的怨言,严重影响了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机构形象。同时,也引发了银行个别工作人员、房地产开发商等相互勾结,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生,造成了一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