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申报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当事人所在部门应根据员工受伤状况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救治或送医院处理,同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及门店防损部、门店HR。由部门负责人或防损部进行意外险申报,门店人事需将意外险申报的邮件转发给人力资源部社保相关负责人进行网上报备。如员工治疗费用超过4000元或骨折等特殊情况,经邮件申请后可进行工伤柜台申报。
门店人事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人力资源部社保相关负责人,并在发生事故后30日内收集以下资料,同时门店人事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最后,将资料和工伤认定申请表收集齐全后报至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表需盖翠竹店公章
工伤事故申
报资料表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区域社保工作负责人处获取)
2:身份证复印件
3:病例本原件及复印件
4:疾病诊断书
5:证言证词
6:受伤当日及前6天的考勤记录(包含这7天的计划班次)
7: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9:遭受暴力人身伤害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
注:为避免公司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及法律风险,确保员工利益最大化,员工发生事故后,需同时申报意外险(详情参照防损部相关操作流程)及工伤保险。
2 工伤认定
社保局自收到企业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资料后进行审核,60日后出工伤认定结果。
3 劳动能力鉴定
企业收到社保局寄出的“工伤认定书”后由企业通知并协助员工备齐相关资料(如下表)到市社保局鉴定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员工根据社保局开具的表格到指定医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伤残鉴定
资料表
1:身份证、社保卡、工伤认定书
2:4张1寸照片
3:病例本
4:由本人带上述资料例本到市社保局4楼鉴定办申请
注:劳动能力鉴定并非必须流程,只在员工本人提出需求时才执行,但发生骨折或严重伤害时必须做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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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伤费用报销
门店收到“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后,备齐以下相关资料交由社保相关负责人,由其交至社保局工伤处办理报销手续。工伤处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所报销费用汇入公司财务账。门店凭社保局寄出的“唐山市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审批(核准)决定书”填写《付款申请单》将员工的工伤费用冲减公司借款后剩余部分,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员工离职时享有)汇入员工个人工资账户,《付款申请单》需经人力资源部社保相关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再行走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