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被抚养子女成年之前都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如果要在被扶养人成年前解除收养关系,必须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养人、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时,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的,应由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 以上就是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
如果子女再被收养期间受到不公平对待或者养父母没有履行收养义务的,养子女可以申请解除收养关系。
诉讼解除收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就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