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如下:
(一)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
(三)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市外就医可选择乘坐火车、动车组硬卧,普通客轮三等舱,客运汽车,费用按凭据据实报销 在规定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规定限额(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住宿费每天200元)内按凭据据实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 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
(六)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不变
(七)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