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效合同的情形
2、辨别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是正确处理无效合同的前提和基础。
3、在新合同法实施前后订立的合同,其效力辨别的依据是有区别的。
4、新合同法实施前订立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依据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等,新合同法实施后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以民法通则和新合同法的规定来加以评判。
5、新合同法不但对无效合同的事由做出了系统的规定,对一些特别的无效情形进行了明确,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扩大了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
1、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可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