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限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平等合法的精神,正确处置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导致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楼间距限定能够用:楼高:楼间距=1:
1.2比值计量。按照国家限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最底层窗户)为准则。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准则,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限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得到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限定日照准则:“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得到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