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有:
1、限制高消费,除了当事人,如果子女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那子女也不能高消费,比如进入高档西餐厅,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或者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等,除非子女有独立的经济来源。
2、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但是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受影响。
3、不能给子女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等;
4、子女就业可能会受到影响,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公务员任用上,因为公务员任用有一个资格审查,有些地方会规定,如果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子女不能录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