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租房的简介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有房子能不能申请廉租房不能。已经拥有房产,不属于保障范围。具体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三、不得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具体内容如下: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