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替自己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而这份人寿保单具有储蓄价值,保单所有人可以退保收取保单的现金价值。那么人寿保单能否进行质押下面快车为您一一介绍。 人寿保单是否可以质押 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关于可以质押的权利,《担保法》第75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人寿保险保单具有储蓄价值,保单所有人可以退保收取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可以通过转让获取保单的对价。因此,从理论上看,人寿保险保单具有交换价值,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 (责任保险法旨在调整保险关系,其中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业组织法、保险监管法等。凡有关保险的组织、保险对象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法律规范等均属保险法。希望对你的保单质押给别人的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