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因此,受赠人可不接受赠与,受赠人不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即不成立。
赠与合同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后才能成立。且受赠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接受赠与,消极沉默不产生接受赠与的法律效果。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自受赠人接受赠与之日起生效。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也可以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其亲属的人身权益。
(2)受赠人拒绝履行有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对其的赠与。
(3)另外,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享有对受赠者的赠与撤销权。《合同法》规定:若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造成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其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