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属于国家级旅游景区,无拆迁计划。如遇拆迁,邻村拆迁补偿为8500一平方;土地的国家补偿是十万一亩。林地有证,属于口粮地,可以永久承包,村里不收取任何承包费。紧靠卧龙停车场,有水源,樱桃30多棵,阳梨28棵,杏9棵,李子3棵,柿子4棵,桑椹1棵,另种的无花果、核桃、枣、山楂若干棵。植被茂密,自然法生长,全部有机。因本人也是老师,有职在身,又酷爱旅游,静不下心,不便经营,特寻求出售。(国家政策之一:农村宅基地虽然不可继承但房屋可继承,在不允许翻盖、重建的条件下等房屋自然消失村集体才有权收回宅基地,也就说房屋不倒便属于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之后,便可享有其宅基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