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逝者是企业(含央企、国企)在职和退休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1、退休的公务员过世,除了7000元丧葬费,还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按照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的20倍计算,家属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每个月领取相应的生活补助。
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3、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如果逝者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在职和离退休)则享受以下待遇:
1、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退休人员去世的,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如果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最低养老金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养老金标准发放。
2、烈士,以生前前8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发放,因公牺牲的,则是前40个月基本工资,而因病去世的,则是前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