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时期购买(或赠与)的金银首饰,在性质认定上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可分为婚前赠与的金银首饰和婚后产生的金银首饰。
婚前赠与的金银首饰:婚前赠与可以分为附条件赠与和不附条件赠与。如何正确区分婚前赠与是否附条件,这要根据彩礼的认定问题上具体分析。
(一)婚前附条件赠与
附条件赠与主要指的是彩礼给付,是婚前男方对女方及女方家属的赠与,而金银首饰是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彩礼类型。一旦金银首饰被认定为属于“彩礼”范畴,那一般会被认定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不得主张分割。
(二)婚前不附条件赠与
不附条件赠与典型表现为,处于暧昧、恋爱期间的男女一方,为了建立和巩固男女朋友关系,以及为了表达爱意,向另一方无偿赠与金银首饰等动产,那么一旦赠与完成,即金银首饰一经交付给另一方,便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即使男女双方登记结婚,该金银首饰也属于受赠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赠与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