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土地复垦条例》的限定,国家乡村旧房还耕这类牵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复垦全国无统一的准则,各省市自治区有些做出来了一些政府激励措施,有些无明文限定,具体请查所在范围的政府激励措施。有些地方放政府从地方财政有明确的贴补。乡村旧房腾退还耕的土地收益在于复垦后土地使用和收益的分配,通常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确定土地增值后的收益分配。以下是《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三条的限定: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隶属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者有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投资单位或者个人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明确复垦的目标任务以及复垦后的土地使用和收益分配。